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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芥末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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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部分(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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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候参加暑期宗教营,我在那里发誓结婚之后才有性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对谁发了誓?”

    “对上帝。”

    “对上帝。”西莉斯特在黃色拍纸簿上写下来。

    西莉斯特把协助我摆脱宗教信仰,当成她的治疗目标。这样说好像有点断章取义,她并不是反对我相信上帝,她只是不希望我的自由、我的选择或性生活这类重要的事,因为信仰而受到阻碍。问题是,上帝就是在你决定这些事情的时候产生作用啊。宗教就是,你放弃俗世一些好玩的乐趣,换取“不再害怕死亡”这项恩赐。

    “十三岁时觉得很正确的誓言,二十五岁时或许应该重新评估。”西莉斯特告诉我。

    所以,我们开始重新评估,来来回回。西莉斯特拿它跟古巴雪茄的禁运相比较——那在六○年或许有点意义,可是现在?算了吧。那么跟柏林围墙的倒塌比较?或莫斯科红场的麦当劳?说老实话,我哪里需要她费这么多口舌说服我。自从高二那年,兰斯?贝特曼把手伸进我的长裤里面,我就已经想做了,只是我一直延后。很长一段时间,我是在等新婚之夜;即便到了后来,那种等待变得可笑,甚至越来越不可能,我仍然痴痴地等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我告诉我的同性恋男友吉尔,我终于决定跟他上床了。我说,我跟治疗师讨论过,认为十三岁时的誓言,二十五岁时并不适用,而既然他是我的男友,理所当然应该由他来结束我的处女生涯。我甚至在前去找他的路上买好一打保险套,认为他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兴奋到一把将我推倒在厨房的地板上“为所欲为”,或许不会连炒十二次,至少会依照保险套外包装的购买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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