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伦斯的书。
我喜欢劳伦斯,他是能于无声处听见惊雷的人。人最大的悲剧不在外部世界,不是地震,不是海啸,而在他的内心。劳伦斯临死前将自己的一生概括为:asavageenoughpi1grimage(残酷的朝圣之旅)。或者就是(,如欲知后事如何,请登用户登6章节更多,请登!)这种苦难,这种对自已的心灵绝不放过的苛求,造就了文字的力量。我企图用体会他的心苦来掩盖自已这无以言述的焦躁,
阵痛是在下午二时开始的,我疼地虚汗直冒,
“紫上,紫上,”就听见胡小让焦急的声音在耳旁回荡,他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,
我不是个有多大毅力能忍痛的人,已经哭出来,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其实,我好想说话,我想大喊胡小让告诉他我很疼!还想要他去把慕夜叫来,他说过我生孩子他要在我身边的一一
可这个时候,什么都说不出来了,只剩下疼!
胡小让准备的已经很充分了,可去到医院时,我还是破了羊水,而且听医生说羊水浑浊,非要我剖腹,
我当时紧紧握着胡小让的手泪直流,可就是咬着唇不说话,我看见他也眼通红的模样,也听过他不住在我耳旁说话,可,剧痛已经侵略了整个脑神经,我甚至觉得命已经不属于我了,真的已经交给主了!
“紫上,要勇敢,紫上,瞧,我们的孩子马上要出来了,——”胡小让一直陪在我身边,即使是在手术中,我给打了麻醉,也依然隐约听到他的声音,
然而,最强烈感觉的还是自已的身体!打了麻醉,我完全还能感觉到,医生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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