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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入聊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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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二章:十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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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”

    他所陈述的疑点主要在两责面,第一,胭脂没有亲眼看见凶手样貌:第二:萧寒枫杀人动机值得商榷。

    对于第二点,许知府当场给予反驳:“萧寒枫丑事败lu,和卞家员外临时起争执,错手杀人而已,无需考察动机如何。”

    陈剑臣追问:“可胭脂未曾亲眼见到凶手相貌乃是不争的事实,仅凭一只绣hua鞋就定案,大人难道不觉得武断了些吗?”

    许知府勃然道:“绣hua鞋是物证,胭脂是人证,物证人证俱在,再简单不过。本府不需要你教我办案。哼,如果不是看在横渠先生的面子,岂容你在此大放厥词?”火药味渐浓,顾学政忙起身做和事佬:“梦泽不必动气。”一边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眼se。

    陈剑臣心中黯然一叹,觉得自己有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单纯天真了,没有绝对的力量,单凭三寸不烂之舌就想扭转局面,实在算是可笑的事情。“秀才遇到兵”和“秀才遇到官”的道理大同小异,当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,就算说得再多,也是浪费口舌,难以打动对方的思维念头。

    同一句话,由不同的人说出来,分量大不相同。如果是顾学政亲口请许知府宽限几天,或者许知府会认真考虑,然后再回答可否。只是以顾学政的身份立场,这样的话他显然不会轻易说出口的。

    顾学政宁愿被御史参奏,也不愿轻易介入一宗恶xing杀人案件中去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来的最佳选择。

    故而,有些话只能陈剑臣自己说出来。

    他的话,许知府听在耳朵里,自然被当做成是无知小儿的臆断之词,不予理会。

   

第两百一十二章:十天(5/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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