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西,就是你手中的剑,你想把它换酒喝?”
叶暮语气坚定道:“是的!”
张老头沉默了很久,因为他知道,叶暮手中一直握着的,是剑客的生命,一个剑客若是手中没有剑,这比要他的命还要难受。张老头长叹了气,沉重道:“男儿重意气,何用钱刀为!”
虽然说叶暮手中的龙泉青剑,陪伴了他十一年零五个月,不过他还是将它换了十两纹银,付了这顿酒钱。因为,叶暮一直认为,朋友难寻觅,情义值千金!!!
那座山神庙中,当然有银子,大把的银子,只不过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已。
每个月的初一,叶暮都会去山神庙一次,每次去的时候,供桌上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信封,而每张信封中都有多多少少的银票和大大小小的任务。这两年来,叶暮的生活一直都很简单,酒楼喝酒,茶馆听曲,客栈睡觉,这些花不了太多的银子,所以他一向只挑白色的信封。叶暮为游子和商贾写过很多份感人肺腑的家书,在深宅大院中教过防身术,也为有些名气甚小的镖局压过镖……
金黄色和血红色的信封,叶暮都没有见过,不过他还是要活下去,他还希望能够再见到张老头,所以他挑了那张血红色的信封。
信封是昨天夜里在客房里被叶暮打开的,信封中齐齐整整的摞着十万两银票,每张银票上面都盖着利源商铺大掌柜金世荣的花押,这些银票当然是在市面上流通的,并且是最权威的一种。叶暮有些心惊,报酬越丰厚的任务,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,要命的可能就会越大。压在银票下面的,是一张对折着的紫金花笺,笺上用金箔勾勒出一只冲天白鹤和九个隶字——“
第二十三章 张老头(3/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