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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佳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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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五十九、缘份是一壶陈酿的酒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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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扰了您。给您打这个电话,是因为蒋芳芳女士在我行申办信用卡时,当时您是作为她的单位联系人,请问林女士,蒋芳芳是您的同事吗?”

    原来是关于芳芳的,林睿应道:“是,她是我的同事。”

    “林女士,蒋芳芳在我行办的信用卡,共透支了四万八千元,并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归还,我们多次试图与她联系,却一直联系不上她。”

    林睿想着怎么会联系不到呢,芳芳是前台,这是前台座机,但现在当事人不在,没办法追究原因,问清楚银行的目的才是。

    她便说:“那你们找我,是要我做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麻烦林女士转告蒋芳芳女士,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,并且经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,将构成恶意透支,请蒋芳芳女士立即还清透支金额,并立即与我行客服联系。”

    恶意透支,严重者触犯刑法,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林睿对这样的后果再清楚不过,芳芳虽没做律师,但她是法学院科班出身,对踩踏到法律红线这样的事自然也应该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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