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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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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九九章 雷霆震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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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今日到场者的处分,维持原议。”

    “特谕!”

    朝野震动。

    不是震动于“黄带子者,改用红带子,红带子者,黜出玉牒不论宗室、觉罗,皆交宗人府议罪、禁闭、问刑”神机营中的宗室、觉罗,今儿基本都到场了,这个处罚,看似杀气腾腾,实际上牵扯到的宗室、觉罗,是很少的。

    稍稍说明一下宗室用黄带子,觉罗用红带子,“黄带子者,改用红带子”,即宗室黜为觉罗。

    真正令人震撼的,是那句“其余人等,一律出旗为民”。

    一次过,三万余人获罪出旗,本朝开创以来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买断旗龄、开荒东北的旗人,累积迄今,已有十数万之众,远过三万之数,不过,“买断旗龄”和“出旗为民”,不尽是同一个概念。

    “买断旗龄”,是朝廷从此往后,不再对其发放钱粮,在经济待遇上,该旗人泯然于普通汉人,不过,“旗人”的名义,还是保留的,在政治和法律上,还是和普通汉人有所区别的。

    当然,没有了经济上的特权,同处社会之底层,那儿政治和法律上的区隔,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。

    “出旗为民”之“民”,指的是旗人之外的民众自然,主要就是指汉人了。“出旗为民”,就是说,连“旗人”这个名义也没有了,经济、政治、法律,皆等同于普通汉人,彼此没有任何区别了。

    本朝并不是没有成规模的“出旗为民”的先例。乾隆朝时,高宗就不止一次下旨,谕敕部分外省驻防旗人“出旗为民”。不过,这都不是获罪出旗,而是人口繁衍,生计艰难,朝廷负担

第二九九章 雷霆震怒(2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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