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是写奏章禀告监察御史,由他们审核之后判定。
还有一个是直接上书李二,而采用这个方法就说明,这个官员犯了大过。但很显然秦泽是远没有到这个程度。
当然如果不是李二事先知道事情的经过的话,还真的有可能重判秦泽。因为宋文正的奏章上,一连列举了秦泽四条大罪:
“于私不情,纵船毁荷田,视为不耻。”
“有伤人伦,调戏游船人,视为不洁。”
“见利施救,有辱落水女,视为不义。”
“瞒实不报,私匿逝者然,视为不尊。”
这四条大罪说得还都是有理有据,第一条是说秦泽为了一己私欲架船,毁坏荷田,品行让人不耻。
第二条说的就是,秦泽和那些小姐姐们玩打地鼠的游戏,不过到了宋文正这里,分明成了秦泽是故意调戏那些管家小姐们。
虽然……
好像是有点那么调戏……
第三条说的就有些严重了,直指秦泽趁人落水,占别人便宜,伤风败俗。
而最严重的就是第四条,说秦泽瞒实不报,而且还涉嫌对死者不尊重。
在唐朝的律厉里,就凭借这一条最轻也是杖三十,徒一千里。
所以说这四条罪状要是落实了,流放出长安都是对秦泽最小的惩罚。
死者为大,这是人之常情,世之常伦,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地。
而这才是让李二感到寒心的地方,他哪里不知道宋文正到底是什么心思。他之所以下如此的死手,完全是因为崔家的意思。
崔陵的老爹也就是崔纶,就是宋文
第七十八章 朱雀门之惊(5/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