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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罪为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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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七章 信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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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的责任,就是你的信仰。比如梁山好汉,替天行道就是他们的信仰。他们可以为之粉身碎骨。那并不是什么宗教的力量。再比如我,真相,就是我的信仰。人如果没了信仰,就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分别了。信仰可以是亲情。义气,忠诚,爱情等等等等……而林珊的信仰,并不是耶稣基督。而是邓国峰。”慕森低沉稳重的说着,这却让吴队长不由得一惊。

    “邓国峰……你是说,林珊会为了对邓国峰的感情而杀了自己的女儿?不对啊。那林雪不也是邓国峰的孩子吗?”吴队长完全不理解慕森到底是个什么逻辑。

    慕森点头道:“是,小雪确实是邓国峰的女儿,可也是能够损害邓国峰名誉的存在。她为什么从母姓?因为她不能姓邓。而且,邓国峰原配家中已有一儿一女,人家并不缺孩子啊。”

    这番话被慕森说的理所当然,可是吴队长听着却感到了深深的悲切。必须要说,此时此刻他是非常恨林珊的。这个女人是自私的,她自己无名无分的跟着邓国峰,却还要让自己的孩子也受到这种委屈和屈辱。她没有替孩子的未来考虑过,就像慕森说的那样,她的心里只有她那卑微的爱情。爱情,就是她的全部,她的信仰。所以如果这么说来,那慕森始终将她定位在嫌疑人的身份上也是情有可原了。

    吴队长终于妥协了,他信服了慕森的“信仰说”,他现在也不敢确定,林珊是不是真的会像天下大多数母亲一样,深爱着自己的孩子。

    莫子棽这时候敛了敛手边的材料说道:“就这么办吧,明天一早咱们就分工合作。我知道,慕森一定选择去林珊家。吴队长,你和我九分别去那两个新的犯罪现场看看吧。”


第一百九十七章 信仰(3/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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