叔开头吐了一回,后面也就很精神,见小厮起不来身也就不让他来服侍,船上闲着无事的时候,就把顺手放在自己包袱里儿子的一本书拿出来翻翻看看。
这本书也是用那曲里拐弯的外洋文字写的,郑三叔只所以把这本书放在手边是因为上面有儿子的笔迹。
郑二哥的字写的很清秀,在书上面写的也多是些点评,从点评来看,这本书像是外洋人记录的一些名人轶闻。虽然看不懂那些古怪文字,郑三叔觉得看看儿子的点评也是很有意思的。
在其中一则下面,郑二哥连写三个可笑。接着写道,婚姻大事,自有父母做主,少男少女心性未定,若因偶然一面,就托终身,若对方为不可托之人,岂不误了终身?此所谓朱丽叶者,倾心仇人已属不该,又背父母成亲,落后又自杀。心中全无父母家人之念,此等儿女,生来何用?这等故事,竟被称赞,实为可笑。
郑三叔点一点头,果真是自己儿子该说的话,看来儿子没有辜负自己的教导,实在让人欣慰。
郑三叔看完这个点评,又翻到下一页,郑二哥却是说做女儿的不该不孝父亲,怎能任由父亲流落乡野?不知著者写这故事做什么?天理循环一点都没有。
最后一页也写满了点评,戏剧该起教化之功,而非腐蚀人心。观此书中四个故事,恶人不得报应,善人多有曲折,实在不该不该。郑三叔以为儿子感慨完了,却又瞧见儿子写了一句,爱丽丝小姐虽聪明,可毕竟红毛人是没受过教化,果真不同。爱丽丝小姐?郑三叔瞧着这个名字,把整本书又翻了翻,书的第一页上,有个洋文字,原先郑三叔以为这是印上去的,这时仔细一瞅,才发现是写上去
第 228 章(5/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