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了。因为各种昂贵的电子器材的采购,这么多人的工资预算。还有INTEL的股票不能取出来,母公司如果不融资不另想其他办法的话,这样下去最多还能撑3个月。除非3个月内游戏都完成,然后游戏厅成立之后一炮而红。
虽然雷艾伦对自己的几个游戏的素质很有信心。但是为了避免意外,他知道他应该想办法去融资了。10万美元虽然约等于后世140万美元,再换成人民币的话约等于900万人民币。但是真的需要开始成立子公司,扩大投资,扩大研发的话,这笔钱的真的什么都不算。
不管是龙与地下城还是集换式卡牌,雷艾伦都打算自己一个人撰在手里。因为这两样东西本来天生就适合搭配视频游戏。任何一家视频游戏开发公司捏着这两大神器的话,相比做梦都会笑醒。
虽然现实的结果是,《龙与地下城OL》跟《万智牌OL》这两个近乎于无敌的线下桌游IP,研发运营后OL给的成绩都是呵呵。这能怪游戏差么?这只能归结于桌游公司的基因问题了。
在桌游开发上面,雷艾伦自己可以提供玩法规则。威尔逊可以提供原画支持。但是现在还差一个剧作家。剧作家这个,如果文奇不是计算机博士加数学硕士双料顶级文凭的话,雷艾伦真想让文奇从事他公司的专职剧作家一职了。
没办法。美国还有哪些作家是大神来着?乔治·马丁?那个死神好像不在加州,招聘比较困难(1969年乔治马丁还在攻读硕士)。写了指环王三部曲的托尔金不用想了,别人早已功成名就。其他科幻三巨头推理三巨头什么的也不用考虑,别人压根儿不是雷艾伦现在能请得动的。
第二十一章 桌游(1)(2/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