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,整天在臭烘烘的沼泽里和蜥蜴人拼老命啊。
他有时都忍不住在心里哀叹:今世的我现在才16岁啊,要是在地球上,正是花季般的青春骚年,想的做的都是勾引女同学,玩游戏看新番等等愉快的事情。哪里像现在,整天想的做的都是怎么砍人,怎么更快更有效率的砍人,以及如何避免被人砍。劳资现在已经杀人如麻了啊啊啊啊……嗯,如果蜥蜴人算人的话。
没错,蒙德是个穿越者,前世的他是地球上中国的成都人,名叫蒙学通,一只工科狗,在某建筑公司当土木工程师,也就是常说的“搬砖的”。他的生活非常平淡,也就是公司和家里两头跑,平时没事就爱宅在家里看点儿新番,玩点儿游戏,以及看看网络小说。但是没想到的是,他自己也遇到了小说中那种烂大街的穿越剧情。那天和几个哥们儿去郊外农家乐腐败了一下,结果回来的时候就跪了。
他被一本从天而降的一本怪异巨书拍死了,身体被爆燃的汽车烧成灰灰了,然后那本怪书就挟裹着他的灵魂穿越了。等他苏醒的时候,就已经到了这个世界。而且他并不是那种普通的夺舍式魂穿,而是胎儿穿。
他的灵魂最初是是被“永恒之书”携裹到了这个世界后,就和当地的一个胎儿灵魂融合了。因为胎儿大脑发育不完全,无法承受太多的力量和意志,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,《永恒之书》就将蒙德的成人意志和记忆全都封存了,只剩下最基本的本能。
直到年满四岁后,蒙德的大脑发育到一定程度,前世的记忆才组建恢复,并与现世融合,而这时,“永恒之书”也正式激活,承认他为自己的宿主,并成为他的“金手指”。直到十二岁,他
第4章 穿越者蒙德(5/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