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都没问。他跟在在乎是手里这份材料的真实性。
这是一份并不完整的材料,很都的证据链条的漏洞和待解的谜团,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份侦查代补的材料。从这一个方面可以初步认可材料的可靠性。而且从材料中的证言证据中可以大致的勾勒出案件的基本情况。
用专业的法律名词来界定,这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案件。而是一个法律拟制的强奸案件。
一般对强奸案的定性指标中“女子的不同意,不自愿”是强奸案件的基础定性,但是刑法中有一条拟制的条文:与不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,无论女子是否同意,都是为强奸罪。而牛志东所被认定的强奸案中,就是依据的这个法条。
刘在军按照自己的习惯在一张白纸上根据牛志东的供述,被害人的陈述,以及案卷中出现的部分证人的证言,画出一条时间简图。基本可以判断时间证据上是比较合缝的。
刘在军站起来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。长期的繁重工作让他的心脏有些不太好,医生多次建议他不要再喝咖啡。刘在军已经减少了每天喝的次数,但是,又离不开咖啡的提神。
材料中对牛志军和那个不到14岁的女孩一起过夜的前后记录的很是详细,但是,对两人的相识和关系却只是个大概,只是交代两人是网友。这让刘在军觉得是一个突破口。看来得想办法拿到两人的聊天记录才是重点。
电话声响起——“主任,警方同意了我们的取保候审的申请。我们马上去看守接牛志东。估计,中午才能回去。”
“看来小地方的司法环境,并没有自己设想的那么不堪。”刘在军放下手机长出一口气
第六十五章 案件分析(2/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