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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者穿越了穿越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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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五十二章 徒变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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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)州/?(小)郡,则比同国朝内的制度,以规模大小分别代领(州)刺史、(郡)太守、长史、别驾、司马、及主簿、通判、参军、参事诸头衔;

    而在城主以下的这些地方,或由藩家直接委派的代官直管,或是层层分授给亲族和家臣,作为食邑性质的附庸存在。

    以享用数量不等的具体出产分成为代价,换取对方戍边守要,开拓边荒,乃至在本家征召下,提供兵员和武备的相应义务。

    比如作为最底层的代官,哪怕是最小的地头,每年也要出丁役二十人,奉事与藩家;而最大的地头,不但要出丁役,还要按照一比三的成分,出自备武装的正兵、辅卒若干。

    而且,因为长期的动荡和战乱的状态下,相应的田赋也很重,几乎达到了土地出产的一半,这还是直接交给地头的部分,不包括地方上的各种特产和土供。

    因此,再加上层结构的诸多复古称谓和制度,很有些严格遵守和重现了春秋时代的若干古风。

    只是处于地缘上的邻近关系,历史上这些身为北方边地屏藩的诸侯们,更容易受到大唐朝廷中枢政治变化的影响和波及。

    因此,经常会出现一些被流放的宗室或是政治失败者,被强行就封为名,变相监管囚禁于边角之地的例子。

    比如,被朝中任命的刺史和军尉给看的死死的,以至于只能在自己后宅里花天酒地的拼命造人的宗室别脉。

    也曾出现朝廷以区区边疆军镇一隅,镇压和平复发生在诸侯之间的纷争,或是诸侯领地上难以遏制的变乱,或是对某个拒绝接受调停的诸侯,进行吊民伐罪之征。

    因而在那个大

第七百五十二章 徒变2(5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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