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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体稍豫,庾康走马上任,任王廷中书令。
每遇休沐日,庾康微服巴陵市井,体察民情,经过多日的暗访,庾康发现了两件极为古怪的事情。
外朝常有女官宫人行走,凡是有地位的宫人都会在袖中或者腰带上放一柄短型刀剑,不仅仅是宫廷,民间随处可见携带刀剑的女子。
这令庾康百思不得其解。南北的差异也表现在女子地位,北方女子率性坦荡,男女杂坐并无不可,与男子一席豪饮也没人感到奇怪,在南方,对女子的约束即便经过太宗一朝也未改变多少,若是与异性撞面无可避免,通常会举起宽大的袖子来遮挡颜面,或掩住口唇,在南人眼中,不注重仪容笑姿的女子与北方蛮夷无异。
巴陵的女人却抛头露面,并且随身携带利器,如果有男人出言不逊会遭到女人的教训,巴陵官府也不会因行凶伤人的罪名拘捕女人,反而逮捕定罪于男人。
刑法官员告知,巴陵有一项针对男人而设立的刑法。这项法令源于大王对欺凌弱女的男子的深恶痛绝——当初发生过一起少女和妇人失踪的大案,王师甄传庭协助审理此案,发现所有失踪的女子均是被歹人诓至郊外,施暴致死,常山王知道此事后插手了这起案件,将作案的歹人弃市,后来修立刑法,女子外出可佩带刀剑自卫,遭遇男人欺辱,女人正当防卫且不会获罪。时至今日,女人佩戴刀剑成为了巴陵风气。
另一件古怪事,常山王长居后闱,鲜少露面,更是不涉足前朝,黎民百姓只知贵嫔治国。庾康初次和众臣早朝,大殿的主位上没有常山王的身影,所有文书都经内侍之手传到帘后的樊贵嫔手中。朝会的
第三十六章 稀奇不古怪(1/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