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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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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中,假如就这样分明地将“文学”与“读物”划出界线,各守一隅,也许并不妥当,其结果很可能两败俱伤——“读物”彻底地成为饭后茶余的消遣品,“文学”也彻底地将自己束之高阁。

    值得玩味的是,那位评论家还指出另外一种文学现象,即某些作家或作品在“文学”与“读物”两个领域里同时承担价值,如劳伦斯、昆德拉、《金瓶梅》等。我以为,诸如现代钱钟书的《围城》、当代贾平凹的《废都》,也应属这类文学现象。

    从某种角度说,这是个雅与俗的问题。

    这个话题其实是老生常谈,也可说是旧瓶装新酒。似乎用不着讨论——谁都知道雅俗共赏好。然而,现实的问题是,我们除了四大古典及有数的几部现当代经典,又有谁能做到雅俗共赏呢?

    非把这事做成完美,显然是知其不可而为之。那么,退而求其次,尽可能地教雅与俗牵牵手,如何?这不是降低标准,这是试图在为文学找寻或许可行的“第三条道路”。事实上,这条路许多人已经在走或正在走着,虽然大都走得不轻松。不轻松恐怕也要走下去,因为,这或许还是当代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呢。

    生活有七情六欲,固然关乎风月;境界分高下清浊,何必尽废诗书。翻开纸页,看柴米油盐,男欢女爱,听泉声竹韵,暮鼓晨钟,不亦乐乎?

    但有一点要指出,想达到这一目的,非有深厚的功力作底子不可。雅鲁这部《睡城》可谓出手不凡,一步跨越许多作家须多年奔忙方可走过的文学里程,以年齿论,说他大器晚成当不为过。

    我以为,长篇《睡城》是让雅与俗成功地牵了一次手。当然,这仅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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